每月定投多少合適
這篇不會給你一個數字,也不會給你一個「收入的百分之幾」。那種建議沒見過你的負債、你的家庭、你這筆錢什麼時候要用——給了才是不負責任。
為什麼不給數字
你在別處大概見過這類說法:「拿出收入的 10%」「每月 1000 塊起步」「不超過總資產的 5%」。
這些數字的問題不在於大小,而在於它們回答的是一個它們無權回答的問題。同樣是月入兩萬,一個揹著房貸、上有老下有小的人,和一個無負債、和父母同住的人,能承受的金額可能差十倍。任何不瞭解這些的數字,都是在替你做一個它沒資格做的決定。
更重要的是,金額這件事的性質經常被搞錯。大多數人是這樣想的:「我想賺多少 → 所以我該投多少」。這個方向是反的。正確的方向是:「我能承受多少 → 所以我最多投多少」。
前者從一個你無法控制的東西(收益)出發,後者從一個你完全清楚的東西(你的處境)出發。而且後者算出來的是一個上限,不是一個目標——你完全可以投得比上限少。
下面三個標準,就是用來算這個上限的。
標準一:這筆錢多久內不用
先確定期限,再確定金額。順序不能反。
問自己:這筆每月投出去的錢,我打算讓它待多久不動?三年?五年?還是「說不好,但至少三年內不會去動」?
為什麼期限要先定:歷史資料裡,持有期對結果分佈的影響非常明顯。投滿 12 個月的歷史起點裡 25% 是負的,最差 −50.0%;投滿 36 個月的起點裡負收益比例降到 6%。如果你的期限只有一年,你就得接受四分之一的歷史起點是虧的這個事實。
確定期限之後,你就能反過來檢查金額:把「月投金額 × 期限月數」算出來,這是你打算總共投進去的錢。這個總額,才是你真正要評估的數字——很多人只盯著每月那個看起來不大的數,忽略了三年下來的總量。
舉例:每月新臺幣 2,000 元,投三年,總額是 72,000 元。你對「每月 2,000」的感覺,和對「72,000 會有一段時間只剩三萬多」的感覺,通常不是一回事。用後者來判斷。
標準二:虧一半會不會影響生活
這是三個標準裡最實用的一個,因為它可以直接算。
把你打算投入的總額(月投金額 × 期限月數)砍掉一半,然後問:如果這些錢明天沒了,我的房租、還款、日常開銷、家庭責任會不會受影響?
只要答案裡有任何一項「會」,金額就是超標的。
為什麼用「一半」這個刻度,而不是更溫和的「三成」?因為這不是一個假設的極端場景。真實資料:
- 投滿 12 個月的歷史起點裡,最差的一個是 −50.0%;
- 過程中的帳面浮虧更深——2021 年 10 月起投的人在 2022 年 6 月是 −48.3%;
- 價格層面,歷史上最深的一次回撤是 −75.6%。
用一半來測試,已經算是寬容的了。
還有一個更嚴格的版本,值得你也過一遍:如果這筆錢全部虧光呢?這個資產沒有下限保護,標的歸零定投也歸零。如果全虧會動搖你的生活基礎,那不管期望收益多高,這個金額都不成立。
標準三:能不能連續投滿你設定的期限
前兩個標準檢查的是「虧得起嗎」,這一條檢查的是「投得下去嗎」。
這一條經常被忽略,但它決定了前面所有測算成不成立。定投的全部效果依賴你在每個月都真的投了——尤其是行情最差的那些月份。而中途因為沒錢而被迫停投,和因為害怕而主動停投,結果是一樣的。
所以要按壞情況來定金額,不是按當前情況:
- 如果我的收入下降一段時間,這個月投金額還投得出來嗎?
- 如果家裡突然多一筆支出,我會不會被迫中斷?
- 如果我換工作、中間空窗幾個月,計劃撐得住嗎?
一個實用的做法:定一個你在收入下滑時也拿得出來的金額,而不是你現在最多能拿出來的金額。寬裕的時候多出來的錢,可以留著,也可以在期限中途正式調高月投金額——但不要一開始就把弦繃到最緊。
三個標準合起來是一個上限
把三條串起來,得到的是這樣一個數:
- 先定期限(比如三年);
- 算出一個總額,使得這個總額虧一半不影響你的生活;
- 把總額除以期限月數,得到月投上限;
- 再用標準三檢查:這個月投金額,在我收入變差的時候還拿得出來嗎?拿不出來就往下調。
最後得到的數字是上限。你可以投這個數,也可以投得更少——投得少的唯一代價是最終規模小,沒有別的壞處。而投超了的代價是你可能中途出局,那個代價大得多。
另外,在動手算這個上限之前,請先確認這筆錢的性質合格——不是緊急預備金、不是借來的、不是短期要用的。性質不合格的錢,算出多少都不能投。見定投的錢該從哪來,或者直接用定投計劃自查清單過一遍。
「投得太少有意義嗎」
很多人算完之後發現,能承受的金額比預想的小很多,然後開始懷疑:這麼點錢投了有什麼用?
兩句話回答:
第一,從比例上說完全有意義。回報是按百分比算的,和本金大小無關。每月 300 和每月 3,000,如果起點和期限相同,回報率完全一樣,只是絕對金額不同。
第二,從成本上說要注意一個下限。如果你的單筆金額太小,每筆的固定成本(入金固定費、最低收費、點差)佔比會變高。解決辦法不是放棄,而是降低頻率、把單筆做大——比如從每月改成每季度。具體機制見手續費會吃掉多少收益。
還有一層價值和金額無關:小金額起步能讓你在真實的下跌裡檢驗自己的承受力,而代價很低。這比任何自測題都準,也比一上來就投一大筆安全得多。
如果你的收入本來就不固定
前面三條標準預設你每月有個大致穩定的可支配餘額。自由職業、銷售提成、接單為生的人沒有這個前提——好的月份和差的月份可能差好幾倍。
先說清楚:收入不穩定本身就是不適合定投的情形之一,因為定投的全部意義建立在「能連續投滿」上,而收入不穩的人最容易在最差的月份被迫中斷。如果你看完那一條覺得說的就是自己,停在這裡是合理的。
如果你確認自己扛得住,那麼定金額的方式要換一換:不按平均收入定,按你最差的那幾個月定。
- 翻出過去十二個月的實際入帳。不是估計,是真實數字。找出最低的那三個月。
- 用那三個月的平均值,而不是十二個月的平均值,去套前面的三條標準。
- 好月份多出來的錢不要加進定投。它的作用是把你的緊急預備金墊厚,讓差月份不至於動到定投這筆錢。
這樣定出來的數字會小得讓你覺得沒意思。但它是唯一一個在你收入最差的月份也不會斷的數字,而不斷正是你做這件事的全部理由。
還有一種常見的替代做法是「有錢就多投,沒錢就不投」。它可以,但你要清楚這已經不是定投了——投入節奏跟著你的收入走,而你的收入好壞和幣價高低沒有關係,所以結果的分佈也不再是歷史結果那一篇算的那種。你不能再拿那些數字來判斷自己。
最後提醒一句:不管你的收入穩不穩,金額一旦定下來,就別在每個月扣款前重新算一次。每月重算等於每月給自己一次改主意的機會,而你改主意的方向幾乎總是跟著最近的行情走。定期複核是必要的,但複核的週期應該按季度或半年來定,不是按扣款來定——具體什麼情況該改,下一節講。
什麼時候該調整金額
判斷標準只有一條:調整的理由來自你的處境,還是來自價格?
| 你的理由 | 合理嗎 | 說明 |
|---|---|---|
| 漲薪了 / 還清了負債 | 合理 | 處境變好,上限提高,可以調高 |
| 收入下降 / 多了固定支出 | 合理 | 處境變差,應該調低 |
| 經歷過一次下跌,發現自己承受力比預想強 | 合理 | 但要在價格平穩時做這個評估,不是在浮虧最深時 |
| 難受到影響睡眠 | 合理 | 說明超標了,調低金額,不是清倉 |
| 最近跌得多,想多投點 | 不合理 | 這是擇時,見跌了要不要加倍投 |
| 最近漲得好,想追加 | 不合理 | 同上,只是方向相反 |
調整的方式也有講究:改的應該是「以後每月的固定金額」,而不是「這個月多投/少投一筆」。前者是把新的處境寫進規則,後者是給自己開例外——而例外一旦開始,規則就不存在了。